校内各学院(单位):
根据校关工委《关于评选“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开展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推荐评选“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工作程序和奖励等级,按照《四川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施办法》(川大关工委〔2018〕4号)文件要求(附件1),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推荐评选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秀的学生(今年入学的一年级新生不参加评选)。
二、本年度“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名额为一等奖20名,二等奖53名,请各学院按照下达的指标数(附件2)进行推荐评选。评选时要注意发挥二级关工委作用,并认真填写好《四川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3—2024学年度“关心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3)一份,并签署学院和二级关工委的评审意见。
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评审表(附件3)报送校关工委办公室(地点: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6室,电话:85407790); 汇总表(附件4)传ggw@scu.edu.cn邮箱。
四川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