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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16:04  浏览次数:

四川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关心、教育下一代是一项伟大的育人工程,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任务。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使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央、教育部和上级关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校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指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广泛团结热心教育的自愿参与、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新世纪、新阶段配合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也是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使他们老有所为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三条关心下一代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为主要工作对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教育为重点,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基础,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根本,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新拔尖人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要求,执行“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关工委工作方针。在具体组织实施中,遵循关工委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坚持组织动员与自愿参加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与全面关心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关心思想政治进步与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与奖励先进相结合等,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整体工作的部署,积极参与,主动配合,量力而为,注重实效。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五条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头脑,进行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民主法制教育;科技文化和身心健康教育;共产党、共青团知识教育,积极参与党建和团建工作。帮助他们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六条配合有关部门,以人为本,加强校园科技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指导学生科技、文化、体育、社团、社会实践、网络以及“忘年交”等各种形式的活动,陶冶情操,促进文化传承创新,共创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年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工作。发挥老教师爱教育、懂教育、善教育和学术造诣高的优势,协助学校加强师德建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督导及对青年干部、教师的培养工作,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第八条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身心素质。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关心大学生的就业工作,积极参与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第九条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围绕中心,深入调查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经验,发现先进典型,不断探索关工委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工作规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大学生健康成长当好参谋、助手。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十条学校建立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和办公室,挂靠离退休工作处。各学院各单位党委(总支)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二级关工委)。由学院和单位党委(总支)办公室兼管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校关工委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数名,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数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3名。关工委主任由党委现职领导担任,正副秘书长由离退休工作处及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熟悉关工委工作的同志担任。关工委主任全面领导关工委工作,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包括拟定工作日程、协调关系、沟通情况、汇总工作、编印简报等。各学院各单位党委(总支)关工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1-3名,委员数名。主任由现职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中至少要有一名退休中层干部。

第十二条为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校关工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若干指导部,组织协调并具体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及法制教育、党团建设、素质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及社团活动、文化传承创新活动、教学督导、青年教师传帮带、社区青少年教育活动等相关方面工作。为此,特调整设立思想政治教育指导部、党建工作指导部、素质教育活动指导部、教学及青年教师指导部、心理健康教育及社团活动指导部、社区教育活动指导。各指导部设正部长1名,副部长2-4名,成员数名。

第四章关工委建设

第十三条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关工委成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更新观念,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贴近学生,贴近基层,贴近生活,提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调研型、服务型、和谐型的关工委。

第十四条加强组织建设。把德高望重,学识水平高,敬业奉献精神强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等老同志吸收到关工委中来,形成一支骨干队伍;把热爱教育,热爱关工委工作,善于从事理论教育,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老同志吸收到关工委工作中来,形成一支数量较多的参与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和情感优势,发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为教育、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出力、服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注意把刚退休低龄老同志吸收到关工委中来,不断充实队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五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以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关工委(含二级关工委)老同志每学年至少集中学习1-2次,主要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势政策、上级关工委的文件及有关指导精神,工作需要的新知识,新经验。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二、工作例会制度。校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一般每学年2次,主任、副主任,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参加的常务会议原则上两月一次,主要研究、检查及统筹、处理关工委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时适召开关工委工作会议。

三、检查汇报制度。校关工委每学期对二级关工委和各指导部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检查后的情况以简报等形式向党委和上级关工委汇报,听取党委和上级关工委的指示和意见。

四、活动登记制度。关工委各指导部和二级关工委应及时到校关工委办公室登记开展或将要开展的主要活动,以便了解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协调、统筹安排工作。

五、工作简报制度。根据关工委工作及活动的特点,建立不定期编印简报制度。通过简报和网络信息平台,及时沟通信息,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引导和推动关工委工作及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总结表彰制度。校、院关工委和各指导部,每年都要做好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推荐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经校关工委讨论,报党委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总结表彰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校、院党委和行政要加强对同级关工委的领导,把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关工委的工作,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参与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对他们中的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且坚持日常工作的老同志,应给予适当补贴。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工作上加强指导管理,注意安全。

 

第五章经费及其他

第十七条校关工委所需活动经费,由学校财政统筹安排,按年划拨。二级关工委所需活动经费由各学院相关部门统筹解决。同时,关工委可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并接受校内外各单位资助,增加活动经费。关工委要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坚持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办公室主任负责账目的管理,每年年终向校关工委全委会或常务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校关工委秘书处和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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